某某保安受伤用工单位责任
景宁县律师网
2025-04-19
针对保安被认定为工伤后,用工单位和保安公司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,这涉及到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问题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,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,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。若用工单位违反此规定,推诿责任,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责任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保安公司未为保安购买工伤保险,保安受伤后维权的关键在于明确赔偿主体。首先,保安应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;其次,持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向保安公司要求赔偿;若保安公司拒绝赔偿,保安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要求保安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赔偿;最后,若仲裁无果,保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用工单位在保安受伤事件中应承担以下责任:一是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,确保保安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认定;二是在保安被认定为工伤后,若保安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,用工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赔偿;三是若因用工单位原因导致保安受伤,用工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等费用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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